2023年4月安徽省滁州市自考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2至14日
2023-04-11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中國教育在線自考頻道根據(jù)安徽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的《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溫馨提示》公告了解到安徽省滁州市自考準考證打印時間為4月12至14日,考生可登錄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http://zk.ahzsks.cn/)自行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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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安徽省滁州市自考準考證打印時間為4月12至14日,考生可登錄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http://zk.ahzsks.cn/)自行打印準考證。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醒各位考生:
1.提前到達考點,以免耽誤考試。
2.建議考生在赴考出行時,做好個人防護??荚嚻陂g建議考生全程佩戴醫(yī)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驗時須摘掉口罩,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荚嚻陂g,考生若出現(xiàn)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考試工作人員報告,并服從考點安排??荚嚱Y(jié)束后,要按監(jiān)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
3.攜帶打印好的準考證、居民身份證、2B鉛筆、0.5mm黑色墨跡簽字筆、橡皮擦等考試所需的文具。不得將手表、手機、智能手環(huán)、試題、試卷、稿紙等非考試用品帶入考場。
4.請廣大考生切實增強法治意識,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對國家教育考試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界定及處罰作了明確地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幫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等三種情況,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紀、作弊的考生,除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外,其違紀處理結(jié)果也將記入考生的畢業(yè)生登記表。
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掌握相關內(nèi)容,避免因不了解考試紀律規(guī)定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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