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關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考課程考試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號)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考試安排的通知》(京考自考〔2022〕1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3年考試安排。
一、時間安排變化和停考專業(yè)情況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3年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統(tǒng)一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進行編排,以附件1、附件2中各專業(yè)課程安排為準。
1.根據(jù)《關于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考試安排的通知》要求, 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筆試課程延期至2023年4月舉行,在原定2023年4月15日、16日的基礎上增加4月22日、23日兩天考試時間,用于安排與4月不重復的2022年10月考試科目。
2.自2023年1月起,廣告學專業(yè)(獨立本科段)中的平面廣告設計㈠(課程代碼:10068)、網(wǎng)頁廣告設計(課程代碼:09126)、電腦三維設計(課程代碼:10094)等3門課程的考核方式,由“非筆試”變更為“筆試”。考核方式變更后,上述3門課程將隨筆試課程一同報考。廣告攝像與攝影實踐(課程代碼:10099)不再安排考試,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績依然有效。
3.2023年有10個停考過渡專業(yè)不再接受新生報考,但仍安排考試。具體情況見下表:
序號 |
??紝I(yè)信息 |
2023年安排考試情況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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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上半年 |
下半年 |
||
1 |
01A0505 |
室內設計(??疲?/p> |
安排 |
安排 |
京考自考〔2020〕9號 |
2 |
01A0903 |
現(xiàn)代農(nóng)村經(jīng)濟管理(合作社方向)(??疲?/p> |
安排 |
安排 |
京考自考〔2020〕9號 |
3 |
01A0224 |
城市公共交通營運管理(??疲?/p> |
安排 |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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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1B0226 |
企業(yè)管理(公共交通方向)(獨立本科段) |
安排 |
安排 |
|
5 |
01A0222 |
能源管理(??疲?/p> |
安排 |
安排 |
京考自考〔2020〕14號 |
6 |
01B0224 |
能源管理(獨立本科段) |
安排 |
安排 |
|
7 |
01C0503 |
新聞學(基礎科)(??疲?/p> |
安排 |
安排 |
京考自考〔2021〕9號 |
8 |
01C1503 |
新聞學(本科) |
安排 |
安排 |
京考自考〔2022〕1號 |
9 |
01B0221 |
酒店管理(獨立本科段) |
安排 |
安排 |
京考自考〔2022〕11號 |
10 |
01C0501 |
漢語言學文學(基礎科)(??疲?/p> |
安排 |
安排 |
京考自考〔2022〕12號 |
二、筆試課程考試時間
1. 2023年筆試課程報考時間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www.bjeea.cn)、北京自考官方微信公眾號(北京自考綜合服務平臺)另行公布。
2.附件1、附件2中無特殊標記的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為150分鐘,9:00—11:30, 14:30—17:00。
3.標有△符號的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為50分鐘,9:00—9:50, 14:30—15:20。
4.標有▽符號的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為60分鐘,9:00—10:00, 14:30—15:30。
5.標有▼符號的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為90分鐘,9:00—10:30, 14:30—16:00。
6.標有■符號的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為120分鐘,9:00—11:00, 14:30—16:30。
注:標有★符號的筆試課程為接考本科的加考課。
三、非筆試課程、實踐類課程安排
2023年非筆試課程、實踐類課程分上半年、下半年安排(見附件3、附件4),上半年報考時間為3月11日9時至3月14日17時,下半年報考時間為9月11日9時至9月14日17時,主考學校負責非筆試課程、實踐類課程考核,具體考核時間及安排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www.bjeea.cn)、北京自考官方微信公眾號(北京自考綜合服務平臺)另行公布。
四、教材信息
1.為方便查詢,將全年考試課程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公布(見附件5)。已安排考試但未列出教材信息的課程或期間教材另有變化的課程,截止考試之日六個月前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www.bjeea.cn)、北京自考官方微信公眾號(北京自考綜合服務平臺)另行公布。
2.2023年有“高等數(shù)學(工專)”等9門課程啟用新教材(具體見附件5中加注●的課程)。2023年有“高等數(shù)學(工本)”等5門課程為2023年10月考試使用新教材的課程,若2023年4月安排考試,則當次考試仍使用舊版教材大綱,10月考試采用新版教材大綱(具體見附件5中加注◆的課程)。
五、其他事項
1.為保證考生的健康安全,本通知下發(fā)后,如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考試安排調整將另行通知。
2.在本通知下發(fā)后,如還有新的專業(yè)或課程開考,其考試安排將另行通知,涉及已公布課程可按本文件安排進行考試。
3.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變化,部分法律、法規(guī)和經(jīng)濟政策將會做出相應調整和改變。截止考試之日的前六個月內,由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guī)將會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不符的,以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