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學考試考場須知
2024-11-26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自考,它有大自考(社會型考生)和小自考(應用型考生)兩種類別。
成考考場規(guī)則
一、考生應誠信考試,遵規(guī)守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考試通知單、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入場參加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三、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手機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四、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有關證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主動配合課程筆跡信息采集,未配合采集的當科成績無效。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jiān)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
五、開考時間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在規(guī)定的答題區(qū)域內按題號順序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qū)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七、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八、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筆,在監(jiān)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有違紀、等行為,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令第33號)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犯罪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協助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自考是怎樣學習的
自學考試基本上就是以自學考試為主,也有部分學生選擇社會助學、培訓機構來幫助自己進行自學考試的。
不管是哪種學習方式,對于參加自學考試的我們來說,都是要約束自己,靠自己的能力來考試,助學機構和培訓機構只是進行輔助作用。
如果對于認為自己的基礎知識和相應的專業(yè)知識很扎實,完全可以自己購買教材、看書、學習、考試的。如果覺得自己的只是不夠扎實,同時因為工作等原因,無法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學考試的學習中,或者不能安排一些考試、報名等瑣碎事務的,可以借助社會助學、培訓班的幫助,助學機構和培訓幫會幫助考生進行重點、難點的復習與鞏固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