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四川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申請的通告
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省際轉出和省際轉入)工作即將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省際轉出
省際轉出是指四川省自學考試在籍考生,將考籍電子檔案通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轉移到其他?。▍^(qū)、市)繼續(xù)參加考試。
(一)申請時間
2024年8月12日至14日
(二)申請流程
考生本人登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考生端網址https://zk.sceea.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tǒng))提交申請數據,完成后向準考證號所屬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郵箱(附件1)或學校自考辦郵箱(郵箱地址詳見學校相關公告)提交拍照或掃描清晰、完整的電子版申請材料,逾期將不再受理。未提交申請數據或任意一項申請材料均視為轉出申請不成功。
(三)申請要求
考生提交申請前,須認真檢查轉出申請的相關內容,確保在信息系統(tǒng)中錄入的內容和在紙質材料上填寫的內容正確且一致,因考生填報錯誤或提交的材料內容不清晰導致考籍轉出錯誤或轉出不成功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申請材料(郵件發(fā)送電子材料)
以下電子版申請材料均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為“四川省準考證號_姓名_24.2次省際轉出申請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出登記表》(附件2),命名為“四川省準考證號_姓名_轉出登記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出材料粘貼表》(附件3),命名為“四川省準考證號_姓名_轉出材料粘貼表”;
3.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粘貼在附件3上);
4.轉入地準考證或轉入地在籍證明,命名為“四川省準考證號_姓名_轉入地在籍證明”;
5.轉入地課程成績合格證書或證明,命名為“四川省準考證號_姓名_轉出成績證明”;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筆跡采集卡》(附件4),僅2016年期間參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統(tǒng)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需要填寫,命名為“四川省準考證號_課程代碼_合格成績_合格考次(2016年1月為16.3次,2016年4月為16.1次,2016年10月為16.2次)”,2016年以前或以后合格的無需填寫。
(五)轉出條件
1.考生應取得擬轉入?。▍^(qū)、市)考籍;
2.考生應在我省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統(tǒng)考課程合格成績;
3.我省同一準考證號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轉出到同一個?。▍^(qū)、市);
4.考生每次只能轉出一個準考證號下的考籍。
5.以下情況不得轉出:
(1)考生提供的擬轉入?。▍^(qū)、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照片)與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照片)不全或與有效居民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
(3)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全或申請材料所填寫的課程內容和數量與在信息系統(tǒng)中申請的課程內容和數量不一致;
(4)考生在我省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暫??荚嚮蛘哐舆t畢業(yè)期間;
(5)已經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請辦理畢業(yè)證書;
(6)免考取得的課程;
(7)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須與對應的理論課程成績一并轉出,未取得理論課程合格成績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或單獨設置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
(8)畢業(yè)論文或畢業(yè)設計成績;
(9)不屬于國家統(tǒng)一代碼的課程;
(10)考生辦理轉入手續(xù)未滿一年的;
(11)轉入課程已辦理課程免試。
(六)轉出規(guī)定
1.通過我省審核的轉出申請,將由省教育考試院在教育部本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轉出業(yè)務開通時間(2024年9月1日至10日)內統(tǒng)一進行考籍電子檔案的轉出;預計9月10日以后,考生可按擬轉入省(區(qū)、市)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轉入確認手續(xù)。
2.轉出申請?zhí)峤缓?,對應我省準考證號的考籍狀態(tài)即為“已轉出”,考生可繼續(xù)使用該準考證號在我省申請辦理省際轉出和課程免試,但不可辦理省際轉入和進行課程報考。
3.本次轉出成功的考籍電子檔案若被擬轉入?。▍^(qū)、市)退回,考生在我省的轉出審核結果將由“審核通過”統(tǒng)一更新為“審核不通過”,預計2024年10月9日以后考生可登錄我省信息系統(tǒng)查詢最終辦理結果。轉出不成功的考生可繼續(xù)使用我省準考證號進行報考和申請辦理其他業(yè)務,或在下次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辦理省際轉出。
二、省際轉入
省際轉入是指其他?。▍^(qū)、市)自學考試在籍考生,將考籍電子檔案通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轉移到四川省繼續(xù)參加考試。需辦理省際轉入的考生應先在轉出?。▍^(qū)、市)辦理省際轉出手續(xù)。
(一)確認時間
2024年9月23日至25日
(二)確認流程
在擬轉出省(區(qū)、市)成功辦理考籍電子檔案轉移,且擬轉出?。▍^(qū)、市)將電子檔案在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開通時間(2024年9月1日至10日)內發(fā)送至我省的考生,原則上需本人到我省準考證號所屬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或學校自考辦現場對轉入相關信息和結果進行確認,無需在信息系統(tǒng)中提交申請。
(三)確認材料(轉入成功的考生需提交)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入材料粘貼表》(附件5);
2.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粘貼在附件5上)。
(四)轉入條件
1.考生在我省的注冊專業(yè)應與擬畢業(yè)專業(yè)一致,不一致應提前向準考證號所屬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或學校自考辦申請更改;
2.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原則上應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冊專業(yè)下設置的課程;
3.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必須為全國專業(yè)考試計劃現行的課程名稱和代碼。若為全國專業(yè)計劃調整前的課程名稱和代碼,必須在擬轉出?。▍^(qū)、市)辦理轉出前先調整為現行的課程名稱和代碼;
4.考生須先在我省的注冊專業(yè)下取得???門或本科4門(不包含免試課程、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和畢業(yè)論文)課程合格成績;
5.轉入我省的電子檔案信息以擬轉出省(區(qū)、市)通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
6.以下情況不得轉入:
(1)擬轉出?。▍^(qū)、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照片)與我省不一致;
(2)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與我省現行專業(yè)考試計劃課程的名稱和代碼不一致;
(3)畢業(yè)論文成績、免試合格課程、未取得理論課程合格成績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或擬轉出?。▍^(qū)、市)單獨設置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
(4)考生在擬轉出?。▍^(qū)、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課程合格成績未采集筆跡信息;
(5)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在考生注冊的專業(yè)考試計劃下未設置。
(五)轉入規(guī)定
1.省教育考試院將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接收的轉入檔案進行集中審核,審核通過且完成轉入確認的電子檔案我省將予以接收,預計2024年10月15日以后考生可登錄信息系統(tǒng)在考籍信息中查詢;
2.若考生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績,則以高分計入考籍;
3.不符合省際轉入規(guī)定或未提交轉入確認材料均視為轉入不成功,電子檔案將通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退回至擬轉出省。
(六)特別提醒
1.由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不能對電子檔案中部分課程進行接收或退回,因此電子檔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轉入條件的課程將全部退回,建議考生認真學習兩省轉考政策,確保轉考信息完整、準確、有效,避免重復多次辦理。
2.2016年以前在其他?。▍^(qū)、市)辦理了考籍檔案(紙質檔案)轉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檔案中的合格課程,可申請辦理課程免試業(yè)務,無需辦理省際轉入。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信息系統(tǒng)中的相關操作說明詳見附件6;
(二)考生可自行下載、打印相關附表;
(三)辦理本次省際轉考業(yè)務期間,請考生務必保持所留聯系方式暢通。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郵箱地址查詢一覽表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考生端操作說明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24年7月25日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工作就業(yè)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自學考試
成人高考
開放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