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地區(qū)
(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30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和體檢特殊標準;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報考特警為高中學歷)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項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為準。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詳細
發(fā)布公告: 3月23日
發(fā)布職位: 3月23日
網(wǎng)上報名: 3月30日至4月3日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3月30日至4月4日
網(wǎng)上繳費: 參照公告
打印準考證:參照公告
筆試時間: 4月25日
成績查詢: 預計5月19日
面試: 參照公告
體檢:參照公告
公示:參照公告
聯(lián)系合作:中國教育在線公務員頻道誠摯歡迎各類教育機構與我們聯(lián)系,洽談合作。聯(lián)系人:徐明磊 意見反饋:gongwuyuan@cernet.com